◎王中江
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
孟子研究院特聘专家
摘要:孔子晚年以浓厚的兴趣研习《周易》的事实及其原因,通过帛书《易传》带来的新信息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印证。孔子通过《易》爻辞对德义的追寻表明,其对《周易》的探索主要不在于占筮和预知人生的祝福吉凶,而在于从中追寻天道、道德和仁义等普遍法则和价值。以孤证否众证,以推测代事实,可谓立异,不可谓立新。
关键词:孔子;德义;易传;子曰;追寻
引言
孔子研习《周易》的事实,可通过帛书《易传》带来的新信息而得到进一步的印证;孔子对《周易》义理的阐释,也因帛书《易传》而变得更加丰富。之所以这样说,主要是基于帛书《易传》类作品既记载了孔子晚年喜好《易》的更多情况,而且记载了孔子诠释《易》的不少言论。这些记载具有可靠性,不能简单靠推测就视之为虚构或依托。其中以“子曰”、“夫子曰”(一处为“孔子曰”)这种形式记载的话语,整体上都是孔子阐释《周易》的言论。虽然更多的人倾向于认为只有其中的一部分(即《系辞》、《二三子问》、《要》和《衷》中的)才是这样,而其他部分(即《缪和》和《昭力》)中的则不是,但人们为此提供的论证实际上非常薄弱,特别是《缪和》中记载的“子曰”的一段话在《说苑·杂言》中也被记载为孔子之言。因此,可以肯定,它们同样也是孔子的言论。除此之外的传世的“易传”类作品中的“子曰”,我也倾向于认为它们记载的是孔子的言论。
基于这样的判断,本文将首先考察的是,孔子为什么晚年好《易》,促使他这样做的原因和动机主要是什么;继之将主要探讨孔子对《易》的诠释及其对德义的追寻。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对帛书《易传》的义理已有一定的研究,包括孔子对《易》的传述。这里只探讨孔子对《易》的诠释,并且分层次来进行:第一个层次是孔子对《易》这部书整体性质和特性的诠释;第二个层次是孔子对《易》中一些“卦辞”的整体诠释;第三个层次是孔子对卦中一些“爻辞”的诠释。孔子对《易》的“德义”的追寻,也是在这三个层次上进行的。孔子所追寻的“德义”是一个广泛的概念,它包括不同方面的道德价值、天道和义理等,不仅“仁”在其中,“道”也在其中。孔子有时将“义”与“德”并列而言,他还有《易》之“义”、《易》之“道”等说法,这时他所说的“义”、“道”同“德”有侧重点上的差异,但它们在整体上又有交叉性。为了方便,本文大体上用“德义”统一来考察它们。
1. 晚年的孔子为何爱好《易》
一些学人对传世文献所记载的孔子晚年喜好研习《易》一直持怀疑态度,乃至不相信帛书《易传》类作品中的记载。否认这种看法的人通过帛书《易传》所记载的孔子“老而好《易》”等新信息进一步去认证孔子晚年好《易》确乎是一个事实。笔者赞成有关这方面的看法,认为孔子晚年好《易》的事实不能被否认。帛书《要》篇记载孔子“老而好《易》”,同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所记载的“孔子晚而喜《易》”,两者可相互印证。孔子在居住的地方将《易》放在身边,出行时放在口袋中随行(“居则在席,行则在橐”),反复阅读以至于把《周易》的编绳都磨断了(“读《易》,韦编三绝”)。这些记载,呈现了孔子晚年研习《周易》的具体情景。从这里出发,笔者想集中讨论的是,晚年的孔子为什么对《易》情有独钟,孔子主要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,入迷地研习和诠释《易》。
晚年的孔子之所以喜欢研习《易》,用很多精力去诠释它,按照《要》篇所记载的孔子自己的说法:一是为了“察其要”和“闻要”;二是为了“乐其辞”;三是为了“观其德义”、“求其德”。按照《论语》的记载,他是为了“无大过”;依据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的记载,他是为了“于《易》则彬彬矣”。把《要》篇的记载同传世的记载结合起来,可以说,孔子晚年喜欢研习和诠释《易》,一是为了避免犯大的过错;二是为了欣赏《易》的言辞;三是为了洞察《易》的要旨、要义;四是为了彰显《易》的道德价值。显然,这些都是联系在一起的,在相对区分的意义上我们可以分别看一下。
孔子“好《易》”是发生在其晚年,要理解他所说的“加我数年,五十以学《易》,可以无大过”,先要同他一个时段的人生经历结合起来看。自称“十五”就“志于学”的孔子,年轻时即已接触到《易》并对其有所了解。过了“不惑之年”而快到50岁的孔子,特意说他希望能有更长的寿命从50岁开始学《易》,当然不可能是指一般的学习,而是要更深入地去钻研和体认《易》的义理,从中获得人生的指导,以避免有大的过错。孔子在50岁前的几年中,即已意识到《周易》的重要性,想好好学习它,但由于公务在身,恐怕没有时间(至少是集中时间)去精研《周易》,所以希望在50岁以后能够有时间去研习。但50岁后,孔子先是担任中都宰(51岁),很快又被鲁定公任命为司空、大司寇并兼行相事。孔子的政治生涯几乎达到了顶峰,不得不繁忙于政治事务,很难有多少空闲时间来研习和传述《周易》。因此,孔子“老而好《易》”最有可能是其政治生涯受到了挫折,从55岁离开鲁国周游列国开始的。根据《要》篇所说的“居则在席,行则在橐”,可以合理推测,它是发生在孔子周游列国、漂泊不定的经历中。经历了十几年的漫长周游,最后孔子又回到鲁国,到73岁时逝世,这一段时间整体上可以说是孔子的老年或晚年时期。政治事业挫折和命运多舛也好,为了之前所说的“可以无大过”也好,都会促使孔子去研习和诠释《易》。
《易》原本是占筮之书,在历史上,它主要被用于获知神意,预测人类重要活动的吉凶祸福。不用说,孔子也是这样看的,而且他也有占筮的经验。子贡问:“夫子亦信其筮乎?”孔子毫不犹豫地回答:“吾百占而七十当,虽周梁山之占也,亦必从其多者而已矣。”(《要》)孔子为什么对这部占筮之书有了浓厚的兴趣,让子贡感到大惑不解。尤其是孔子之前还谆谆教诲他:“德行无者,神灵之趋;知谋远者,卜筮之繁。”“逊正而行义,则人不惑矣。”(《要》)根据孔子的说法,有德行与智谋的人不需要求诸神灵和卜筮,谦逊、正直和行义的人则没有什么困惑。对于孔子的教诲,子贡深以为然,铭记在心,并勉力而行。子贡旧话重提,以他一贯的风格怀疑、诘问老师。很可能是孔子事先未向子贡说明他晚年特别喜好《易》的缘故。因此,子贡根据之前孔子的说法和做法,自然认为孔子现在这样做,诉诸超自然的“神谋”、“鬼谋”,违背了他之前的立场,前后自相矛盾。子贡的质疑,正好使孔子有机会来解释何以晚年好《易》。按照上述,孔子晚年为何喜欢《易》,主要也是孔子在回答子贡的诘问时直接表达出来的。其中之一是“乐其辞”。《要》记载:“《尚书》多阙(注:张政烺读作‘诬’)矣,《周易》未失也,且又古之遗言焉。予非安其用也,予[乐其辞也]。”据此可知,孔子对于《易》的兴趣不在其象数和占筮之用,而在于《易》中保存的“古之遗言”,在于《易》中的言辞——卦辞和爻辞。按照帛书《系辞传》的说法,《易》包含了圣人之道的四种东西:“以言[者尚其辞],以动者尚其变,以[制器者尚其象,以卜筮者]尚其占。”由此来说,孔子“乐其辞”类似于这里说重视《易》中的言论(“尚其辞”)。子贡没有明白孔子所说的“乐其辞”的真正含义,便更为直率地批评老师说,如果是这样则“已重过矣”。他拿之前孔子教育他的话“逊正而行义,则人不惑矣”,说老师“今不安其用而乐其辞,则是用倚与人也”。孔子批评了子贡的这一过分指责,进一步解释说,他“乐其辞”还有更深的含义,即为了探求“《易》道”。这是孔子晚年好《易》的又一个缘由,即为了掌握《易》的要旨和要义。孔子说:“察其要者,不诡其辞。”(《要》)一个人真正做到了这一点,就不会违背《易》辞之要义。
“乐其辞”也好,“察其要”(还有“闻其要”的说法)也罢,都是比较抽象的说法,孔子以此很难使自己同占筮和象数之习《易》划清界限。正因如此,孔子也意识到,他的这种“好《易》”很可能成为后人怀疑他的原因(“后世之士疑丘者”)。孔子既是为了更具体地向子贡说明他晚年好《易》的实质,也是为了避免引起后人对他的怀疑,又进一步说:
《易》,我后其祝卜矣!我观其德义耳也。幽赞而达乎数,明数而达乎德,又仁[守]者而义行之耳。赞而不达于数,则其为之巫;数而不达于德,则其为之史。史巫之筮,向之而未也,好之而非也……吾求其德而已。吾与史巫同途而殊归者也。君子德行焉求福,故祭祀而寡也;仁义焉求吉,故卜筮而稀也。祝巫、卜筮其后乎(《要》)!
这是孔子说明他晚年为什么“好《易》”的最重要的心声。在此,孔子首先指出,对于祝卜从事的占筮,他完全是将其放在次要的位置上去看(“后其祝卜”、“祝巫卜筮其后”)。之所以要这样做,是因为在他看来,一个人的幸福和吉祥在根本上是取决于他的德行与仁义,这样人的很少也不必要去求助于祭祀和卜筮(“君子德行焉求福,故祭祀而寡也;仁义焉求吉,故卜筮而稀也”),也没有困惑(“逊正而行义,则人不惑矣”)。相反,一个人如果不去追求德行和发展自己的智慧,就会去求助于超自然的力量和占筮方法(“德行无者,神灵之趋;知谋远者,卜筮之繁”)。孔子说,表面上看起来与祝卜者都在求助于《易》,但由于他的目的和方法与巫祝不同,因此他们所得到的结果自然就不同了。也就是说,孔子晚年好《易》,根本上是为了从中追寻道德价值,即“观其德义”、“求其德”。归根结底,孔子晚年好《易》决不在其“象数”,而在其德义;决不在其占筮,而在其修身和增益美德。
孔子对《易》之所好在其“德义”,这是对周文王从《易》中“推演美德”的做法的传承和扩展。在《要》篇中,孔子说:“文王仁,不得其志,以成其虑。纣乃无道,文王作,讳而避咎,然后《易》始兴也。予乐其知之。”在《左传》、《国语》等记载的占筮案例中,所说的吉凶取决于人(“吉凶由人”),主要是说取决于人的美德,这实际上是强调单纯的占筮对人生的吉凶并无什么作用。从子服惠伯所说的“易不可以占验”和“拟德占之,则《易》可用矣”,孔子所说的“不占而已矣”,帛书《衷》所说的“无德而占,则《易》亦不当”,荀子所说的“善为易者不占”,等等,我们可以看出,这些说法都是一脉相承地强调《易》在成就人的美德中的重要性。明智者都知道,人的吉凶祸福根本上是取决于人的行动,而不是凭借占筮或者什么超自然的东西。
关于如何从《易》中追寻美德,孔子主要采用了两种方式:一是求助于《周易》的卦爻辞和遗言。在他看来,《尚书》由于久远而失实的地方颇多,而《易》则无这方面的缺憾,而且其中包含有“古之遗言”。二是从《易》的象数入手,通过象数而达至美德。从孔子也主张“达乎数”、“明数”来看,他并不否认《易》的“象之数”,这是他与占筮者的相同之处(“同途”),但他不是以此来预测吉凶,而是要“达乎德”并“守仁”和“行义”。
2. 《易》的整体性和“德义”、“道义”
现在我们来考察孔子对《易》的诠释和对“德义”的追寻。孔子诠释《易》主要采取“取义”的方法,即主要是从卦爻辞中寻找道德和价值。作为“六经”的整理者和诠释者,孔子对《易》的传述是其经典诠释学的一部分。在帛书《易传》中,孔子对《易》的整体意义的诠释及其德义的追寻,主要体现在帛书《系辞》和《衷》中。认识《易》的“德义”的前提,是它本身确实蕴含着“德义”。对于孔子来说,《易》整体上就是一部有关“德义”的书。譬如,他认为,《易》这部书在殷周之际转变中所发挥的主要作用是惩恶弘德,改变殷纣的无道,确立和光大周的“盛德”。《衷》说:
子曰:“《易》之用也,殷之无道,周之盛德也。恐以守位,敬以承事,智以避患,[□□□□□]文王之危,知史说之数书,孰能辩焉?”
这段文字的开头同传世《系辞》的记载略有差异(“《易》之兴,其当殷之末世、周之盛德耶?当文王与纣之事耶?”),而且也没有说是孔子的话。今本紧接着后面的文字则与《衷》完全不同:“是故其辞危。危者使平,易者使倾。”这一内容是通过对比居危与居易的不同结果提醒世人谨慎,但帛书本强调的是为了获得“善”应该如何去做,其所说的“恐”、“敬”和“智”都属于“德义”。孔子指出,《易》中的“德义”,是那些只知道“数术”的人所无法达到的。
这是孔子从具体的历史教训和经验来认识《易》中的“德义”。与此相联系,孔子进一步认为《易》这部书原本就是圣人用来崇尚道德和扩大人类事业的:
子曰:“《易》其至乎?夫《易》,圣人之所崇德而广业也。知崇礼卑古筮案例古筮案例,崇效天,卑法地。天地设位,《易》行乎其中。成性□□,道义之门。”(帛书《系辞》)
“成性”后面残损,传世本作“存存”。不管作什么,根据这一句的上下文,孔子是说一旦掌握了《易》,人就能够助成万物实现自己的性命,也就通向了道义之门。这里所说的“道义”同“德义”类似。在帛书《系辞》中,孔子又有“圣人之道”的说法,这里的“道”应比“德”的意义更广。帛书《系辞》根据人们言、动、制器和卜筮的不同需要,将“辞”、“变”、“象”和“占”称为圣人之道的四个方面,并说明了人如何才能做到这些不同的方面。“道”的这四个方面,显然不限于“德”的价值,其中还包括利用、变动和神奇的意义。它同帛书《系辞》另一个地方所记载的孔子的说法具有一致性:“子曰:‘圣人之立象以尽意,设卦以尽情伪,系辞焉以尽其[言],变而通之以尽利,鼓之舞之以[尽]神。’”此外,孔子追问《易》这部书的创作目的(“夫《易》何为者也”),说它是为了“古物定命,乐天下之道,如此而已者也”(帛书《系辞》)。对于“古物定命”之“古”,人们疑读作“占”、“始”等,但这都令人费解。“古”通“固”。郭店简《尊德义》有“因恒则古(固)”的用法。此处的“固”用作动词“安定”,如同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的“固国不以山溪之险”中“固”之用法。“固物定命”即“安物定命”(“安”、“定”相对),意思是让事物稳固存在,安定各自的性命,这正合上文所说的“成性□□”。“固物定命”同时也是“乐天下之道”,这与“道义之门”相类似。
孔子对《易》的整体特性及德义、道义的传述与追寻,反映了早期儒家传述《易》这部书的两种基本方式:一种是在广义的“易传”特别是在《系辞》中作出的;一种是在“六经”的序列(《诗》→《书》→《礼》→《乐》→《易》→《春秋》)中对每部经典的整体意义作出概括。有关第一种方式,《系辞》中非常多,上述孔子对《易》的整体特性的传述和对德义的追寻主要也出现在这里,但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,其他的则是孔子后学作出的。有关第二种方式,在孔子那里也有,一个重要的例子保存在《礼记·经解》中,在此我们看到了孔子对“六经”每部经典的整体意义的概括:
孔子曰:“入其国,其教可知也。其为人也,温柔敦厚,《诗》教也;疏通知远,《书》教也;广博易良,《乐》教也;絜静精微,《易》教也;恭俭庄敬,《礼》教也;属辞比事,《春秋》教也。故《诗》之失,愚;《书》之失,诬;《乐》之失,奢;《易》之失,贼;《礼》之失,烦;《春秋》之失,乱。其为人也,温柔敦厚而不愚,则深于《诗》者也;疏通知远而不诬,则深于《书》者也;广博易良而不奢,则深于《乐》者也;絜静精微而不贼,则深于《易》者也;恭俭庄敬而不烦,则深于《礼》者也;属辞比事而不乱,则深于《春秋》者也。”
这里我们所关心的只是孔子对《易》这部经典的整体意义的概括。按照孔子的诠释,《易》学、《易》教整体上是让人心地纯洁、心灵宁静、心思精密和细致(“絜静精微,《易》教也”)。孔子认为,《易》既能升华人的道德情操,更能提高人的思维能力。但就像其他经典运用不好就会产生流弊那样,在孔子看来,《易》运用不好也容易让人精于心计而违道。同样,孔子后学对《易》的整体意义也有所概括,如郭店简《语丛(一)》说《周易》是把天道与人道贯通起来(“《易》所以会天道、人道也”)。对于儒家来说,天道和人道既有分别,又有统一性;天道并非纯粹自然性的存在,而是具有道德意义,根源于它的人道当然更是以道德为中心。
孔子追寻《易》的德义,不是只提出一般性的“德”、“义”和“道”等总原则,他还将其具体化,提出了对人有不同作用的《易》德和《易》道。如在《要》篇中,孔子认为《易》能使不同特点的人获得其所需要的德行:
吾告汝《易》之道。□□□□□□□,此百姓之道[也,□]《易》也。夫《易》,刚者使知惧,柔者使知图,愚人为而不妄,渐人为而去诈。
这里的《易》之道,说《易》可以使刚、柔两种不同性格的人增加畏惧之心、刚强之心,使愚昧的人没有妄行,使有欺诈之心的人变得单纯。《易》道的这四种作用,前两种如果用“中庸”的标准去看,那也具有道德价值;后两种当然也是“德义”。孔子特别注重“损”、“益”两卦的德义(后文详论),在《要》篇中,孔子在诠释“损益”的德义时,又论及了整体意义上的《易》道:
故明君不时不宿,不日不月,不卜不筮,而知吉与凶,顺于天地之心,此谓《易》道。故《易》有天道焉,而不可以日月、星辰尽称也,故为之以阴阳;有地道焉,不可以水、火、金、土、木尽称也,故律之以柔刚;有人道焉,不可以父子、君臣、夫妇,先后尽称也,故要之以上下;有四时之变焉,不可以万物尽称也,故为之以八卦。故《易》之为书也,一类不足以极之,变以备其情者也,故谓之《易》。
孔子这里所论及的《易》道,首先是强调明君学习《易》,不用占筮就能知晓人间吉凶,因为他能够顺应天地的法则,具体来说即顺应天道的阴阳、地道的柔刚、人道的上下和四时之变的八卦。其中天地和四时之道,主要是自然法则的意义(在《衷》中,孔子认为《易》充满着阴阳、刚柔及变化之道),而人道的上下,显然是指德义。
作为占蓍的象数之《易》,原本是为了指导国家生活,就像《周礼·春官》所说的“凡国之大事,先筮而后卜”;孔子注重《易》的德义和道义,主要也是为从政者提供根据和指导(从其个人的修身到国家的治理)。《缪和》记载:“子曰:‘夫《易》,明君之守也。’”又说:“夫《易》,上圣之治也。”很明显,在孔子看来,《易》能够帮助明君和圣人治理天下、国家,而其根本在于其所蕴含的德义和道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