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覆象,尚秉和称:“覆象者,艮反为震,震反为艮,兑反为巽,巽反为兑,正倒虽不同,而体则一。”(《焦氏易诂》卷二),他又指出:“象覆即以覆取义,易通例也。”(《焦氏易诂》卷六)。
尚秉和所谓伏象,即八经卦阴阳爻全变,虞翻称为“旁通”、孔颖达称为“变卦”、来知德称为“错卦”。乾伏坤,坎伏离,震伏巽,艮伏兑。在《左传国语易象释·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》注中,尚先生说:“《易》之恒例:象伏即于伏取义”。
尚秉和“覆象”“伏象”理论之间出现了逻辑悖论,因为覆义与伏义相近,尚氏以震覆(反)艮,又以震伏巽,如此艮与巽混淆;以艮覆(反)震古筮考案例,又以艮伏兑,如此震与兑混淆。反象理论提出“覆为第一位,无覆则变”的法则,这样就避免了“覆象”“伏象”理论之间逻辑悖论。
笔者发明的反象理论提出“覆为第一位,无覆则变”的法则,避免了“覆象”“伏象”理论之间逻辑悖论。
反象是指:乾反坤,坎反离,震反艮,巽反兑;“反象”实际是否定之否定,首先取反象,然后取反象的反义。
尚秉和“覆象”理论完全正确,但是其“伏象”理论由于把震巽艮兑加入,于是造成了逻辑悖论。《周易》的本质是变易。覆象是渐变,是常见的变化。而乾坤坎离由于自身的自洽对称,不能相覆,于是阴阳属性全变,称为变、错、旁通。乾与坤意义相对,坎与离意义相对,它们之间是变、错、旁通。
但变、错、旁通的卦不一定意义相对。震的错变为巽,震与巽之间意义并不相对,震的属性为动,巽的属性为入,震为雷,巽为风。艮的错变为兑,艮与兑意义并不相对,艮为止,兑为悦,艮为山,兑为泽。
根据《说卦传》,震为动,艮为止。所以震与艮之间意义相对。巽为风,兑为泽,也是一动一静意义相对。
《杂卦传》:“震起也,艮止也。兑见而巽伏也”。所以震巽艮兑只可用“覆象”理论,不可用“伏象”理论。乾坤坎离没有覆象,才用“伏象”。二者整合为“反象”理论,符合《说卦传》,《序卦传》,《杂卦传》先覆后变的理论古筮考案例,“《周易》反象说的科学依据”一文论证,《周易》“反象说”实为人类观察认识外界物体的通则。
以下具体分析尚秉和“伏象”的例子。
在《左传国语易象释·国语重耳筮得国》注中,尚先生阐释道:“震车之象,兼见于《左传》,人尚知之,震武之象,只此一见,遂尔失传,于是《履》六三之‘武人’,《巽》初六之‘武人’,皆不得其象,而解遂晦矣,岂知《履》六三之‘武人’,以伏震也。震为人、为武、为大君,《象》曰:‘武人为于大君,志刚也。’志刚者,言三欲承阳也,象则用伏震也。《易》辞正象与伏象并用者多矣,不独此也。《巽》初六,‘进退利武人之贞者’,进退即往来,言震巽相往来,得此爻者,武人占则利也,亦兼伏震言也。”接着又连环证之:“《易》象之用伏,人知之,而能贯彻者甚少,如《泰》初九之‘茅茹’,则用伏坤象;《大有》六五之‘厥孚交如’,及《小象》之‘信以发志’,则用伏坎象也。”
解读:
《国语》“重耳筮得国”见于《国语·晋语》:
“公子亲筮之,曰:‘尚有晋国?’得贞《屯》悔《豫》,皆八也。筮史占之,皆曰‘不吉,闭而不通,爻无为也’,司空季子曰:‘吉。是在《周易》,皆“利建侯”。不有晋升国,以辅王室,安能建侯?我命筮曰:“尚有晋国?”筮告我曰“利建侯”。得国之务也。吉孰大焉!震,车也。坎,水也。坤,土也。屯,厚也。豫,乐也。车班内外,顺以训之,泉原以资之。土厚而乐其实,不有晋国,何以当之?震,雷也,车也。坎,劳也,水也,众也。主雷与车,而尚水与众。车有震武,众顺文也。文武具,厚之至也。故曰《屯》。其繇曰:“元亨利贞,勿用有攸往,利建侯。”主震雷,长也。故曰“元”,众而顺,嘉也。故曰“亨”,内有震雷,故曰“利贞”。车上水下,必伯。小事不济,壅也。故曰“勿用有攸往”。一夫之行也,众顺而有威武,故曰“利建侯”。坤,母也。震,长男也。母老子疆,故曰“豫”,其繇曰:“利建侯行师”。居乐出威之谓也!是二者,得国之卦也。’……”
李守力按:尚秉和谓“震武之象,只此一见”,指原文“车有震武”,通读原文可知,“车有震武”是“震,雷也,车也”的演义,所以震武不能作为通例。尚秉和以为“《履》六三之‘武人’,《巽》初六之‘武人’”皆源于“震武之象”。今解之:
履六三:武人为于大君。
解读:六三位于下卦兑,兑为白虎,《史记·天官书》:“参为白虎。”《后汉书·郎顗传》:“罚者曰白虎,其宿主兵。”李贤注:“《天官书》曰:‘参为白虎……下有三星,曰罚,为斩艾之事。’故主兵。”白虎象征着威武和军队,所以古代很多以白虎冠名的地方都与兵家之事有关。
巽初六:进退,利武人之贞。
解读:尚秉和以为巽卦下巽伏震,震为武人。可是取伏象当用伏义,怎么“利武人之贞”呢?笔者以为,二三四互体兑在上,兑为兵,巽为进退,巽为利。故曰“进退,利武人之贞”。
泰初九:拔茅茹,以其汇,征吉。
解读:尚秉和以为,“《泰》初九之‘茅茹’,则用伏坤象。”尚失以坤为茅茹,伏象当用伏义,于理不合。
笔者以为,巽为白茅,另见于大过卦,下巽上兑,初六“藉用白茅”。而泰卦之后的否卦初六爻辞与泰卦同为“拔茅茹”,盖初六动,坤变震,震为萑苇,为蕃鲜,亦可引申为茅茹。因泰否之初爻变卦巽震,故曰“拔”,拔是动态。大过初爻不用变卦,唯用原经卦巽,故曰“藉”,藉是静态。爻之辞,若取之原卦,则是静态之义;若取之变卦,则是变动之义。
大有六五:厥孚交如,威如,吉。
解读:尚秉和以为《大有》六五之‘厥孚交如’,用伏坎象。若此,当用伏义,应该是非孚,于理不合。笔者以为六五与九二相应,九二为乾卦中爻,九二有统领诸爻之功,故曰“厥孚交如,威如,吉”。
尚秉和以伏象解鼎卦(《周易尚氏学》):“端木国瑚曰。鼎之象不在鼎。而在伏象屯。屯下震为足。互坤为腹。上坎为耳。为铉。凡鼎之象无一不备。后人不知易于正伏象不分。谓下阴为足。中三阳为腹。五阴为耳。易焉有巽足乾腹离耳之象哉。按端木氏说是也。二千年误解。得是而正。其功甚伟。”
李守力按:鼎卦下巽上离,伏象屯卦下震上坎。这里尚秉和认同端木国瑚伏象,而尚秉和自己说过“象伏即于伏取义”,自相矛盾。